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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
2006-02-05

    宝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喜获成功!在建设部日前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名单中,宝鸡作为陕西唯一的城市名列其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在创卫、创模成功的基础上,从我市实际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为此,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凝聚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切入点,把创建最佳人居环境作为有力抓手,大力实施了城市大绿、庭院增绿、“三边”造绿、街道造景、蓄水湿地“五大工程”。几年来,市区累计建成了131个园林绿化小区,52个城市街景绿地,建成了陈仓园、清姜等6个绿地广场,并在城市实施了见缝播绿、拆墙透绿工程,使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0年的26%提高到37.9%,城市绿地率由21%提高到32.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5平方米提高到8.57平方米。持续不断的生态环境建设,使宝鸡在此次全国园林城市检查考核中脱颖而出,成为西北五省仅有的三个国家园林城市之一(另两个分别是新疆的石河子市和库尔勒市)。

  市创园办宣传处负责人在谈到宝鸡创园喜获成功时激动地说:“这一殊荣的取得,归功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归功于全市人民的努力和苦干。它将激励我们向更高的目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乃至联合国最佳人居奖而奋斗!”

    本网讯 国家建设部4月1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五周年纪念暨城市园林绿化先进表彰大会,对全国31个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城市绿化先进集体、优秀市长及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宝鸡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市委书记、市长姚引良获得“全国城市绿化优秀市长”荣誉称号,宝鸡市城建局获得“全国城市绿化先进集体”,市城建局局长郭秀军荣获“全国城市绿化先进工作者”,宝鸡成为此次西北地区惟一获得国家城市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中四项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在创卫、创模成功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做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大决策。几年来,市区累计建成了131个园林绿化小区,52个城市街景绿地,建成了陈仓园、清姜等6个绿地广场,并在城市实施了见缝播绿、拆墙透绿工程,使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0年的26%提高到37.9%,城市绿地率由21%提高到32.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5平方米提高到8.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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