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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全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

发布日期:2024-03-26 09:54:45 阅读量:2751

麟游县紧盯民之所忧、民之所盼,把解决群众就医负担,特别是大病患者就医负担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大数据监测+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民生保险、免费治疗、健康保险、协同托底“1+6”多层次保障机制,着力减轻大病、重病给群众带来的经济负担,兜住民生医疗保障底线,全县无一例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建立“1”大数据监测

聚焦患病群众这个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探索建立大数据监测机制,由医保部门负责,每月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数据进行比对,动态监测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情况。对年内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脱贫人口和自付费用累计超过2.6万元的普通城乡居民纳入预警监测,建立预警对象台账,每月5日前将数据推送至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及各镇,使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做到提前预警、对症施策。2023年共反馈预警对象317人。对全县城乡居民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建立大病患者台账,将数据共享至行业部门及各镇、社区,及时纳入关注对象,实施协同拖底,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就医、生活等实际困难。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共计265人。

麟游县全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紧盯民之所盼,把解决群众就医负担,特别是大病患者就医负担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大数据监测+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民生保险、健康保险、免费治疗、协同托底“1+6”多层次保障机制,着力减轻大病、重病给群众带来的经济负担,兜住民生医疗保障底线,全县农村人口无一例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建立“1”大数据监测

聚焦患病群众这个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探索建立大数据监测机制,由医保部门负责,每月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数据进行比对,动态监测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情况。对年内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脱贫人口和自付费用累计超过2.6万元的普通城乡居民纳入预警监测,建立预警对象台账,每月5日前将数据推送至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及各镇,使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做到提前预警、对症施策。2023年共反馈预警对象317人。对全县城乡居民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建立大病患者台账,将数据共享至行业部门及各镇、社区,及时纳入关注对象,实施协同拖底,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就医、生活等实际困难。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共计265人。

构建“6”重保障体系

第一重保障:医疗保险,让群众能看得起病。为特殊困难人群(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50%。深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保障”制度,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功能,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统一保障。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实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更加便民、门诊满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坚实、异地就医结算运维更加高效。

第二重保障:大病救助,让群众有钱看病。县财政拿出200万元设立大病救助基金,根据不同对象和情况采取医前、医中预借住院费用救助和医后救助三种方式,全过程解决群众就医困难。针对个别群众住不起院的情况,实施医前救助,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医前全额预借,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年度累计可预借8万元,其他患者年度可预借4万元。针对患者住院期间因医药费用支出数额巨大,无力承担住院期间后续医疗费用的情况,实施医中救治,按照不同群体,给予全额预借或定额预借医疗费用。住院医后,个人自付费用数额仍然较大,可能给家庭带来较重负担的,实施医后救助,农村单次住院个人自负合规医药费用支出城镇居民在4万元以上、农村居民在2.5万元以上的,城镇居民按50%予以救助,农村居民按55%予以救助,年度救助累计2万元。2023年共救助191人148.88万元。

第三重保障:民生保险,让群众“意外”有保障。建立政府买单、保险赔付的民生保障模式,县财政每年为全县城乡居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抵御天灾人祸或者意外事故让个人或家庭陷入困境的风险。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身故,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给予其家属6万元救助;造成人员残疾,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给予救助;需住院治疗的,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救助,在1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2023年共发放救助金38.1万元。因自然灾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一元民生保险支付5000元,在5000元以下的按实际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第四重保障:免费治疗,让群众摆脱地方病。立足麟游县是全省地方病历史高发病区之一的实际,聚焦3130名大骨节病患者存量,全力解决大骨节病给群众带来的病痛折磨和经济负担。将县医院确定为地方病救治定点医院,开设规范化手术治疗重点专科,并与宝鸡高新医院签订大骨节病免费手术治疗协议。在全县14个基层卫生院设立口服药物治疗点,7个镇中心卫生院开设针灸理疗科,建立县、镇、村三级诊断、治疗、管理体系。把大骨节病纳入门诊慢特病,每人每年可报销470元门诊费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兜底,实施“四免一补”救治服务,免费发放口服药物、免费关节腔玻璃酸钠注射、免费中医康复理疗、免费手术治疗,患者住院期间每天补助50元生活费。2023年免费口服药物治疗2462人,免费手术治疗57人65例、注射玻璃酸钠468人,共为患者减免治疗费用227.508万元。

第五重保障:健康保险,让群众大病不再忧。积极构建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的医疗保障体系,将陕西全民健康保作为补充性医疗保险,积极推广,大力宣传,动员参保,解决大病患者医保报销后负担仍然较重、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不能报销、特定药品费用昂贵患者负担重的问题。针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负担,全民健康保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销”,按照患者用药情况,分类予以报销,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针对大病特殊需要人群报销目录纳入36种高额特药,报销比例达到80%,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全县参加陕西全民健康保共3103人,报销265人次,报销金额61.4万元。

第六重保障:协同托底,让群众生活有盼头。探索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和协同保障机制,发挥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民生保障部门及各镇职能,统筹临时救助、教育资助、依申请救助等保障措施的协同作用,分别由民政部门对患病家庭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予以民政兜底保障;卫健部门依据病种,对符合条件的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医保部门对出院患者落实医保措施,及时组织医疗人员上门办理门诊慢病、“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教育部门对患病家庭有学生的,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产品,落实保险服务;慈善机构统筹调动社会慈善捐赠,发挥慈善医疗救助;镇村、社区安排干部定期走访,开展关心关爱活动,让大病患者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燃起对生活的希望。(麟游县医保局)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