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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积极开展春耕暨春季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3-20 20:00:23 阅读量:2198

春耕始,万物生。为有效提升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和交通风险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春耕备耕期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安排,3月19日,宝鸡交警多形式走进辖区运输企业、村落、商圈广场等人流集中区域,以“法规在心中   平安在手中”为主题开展“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喜闻乐见宣传氛围中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用心架起警民沟通的“连心桥”,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千阳大队以“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晖川村安全头盔发放活动。副支队长韩宏伟带领支队宣传科、千阳大队等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韩宏伟给村民发放安全头盔,并为文明交通示范村授牌,实地察看了千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春耕春播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农村“两站两员”的实体化运行情况。

民警通过向参与群众派发交通安全头盔,讲解春耕备耕期间农用车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交通安全知识,以多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筑牢交通安全宣传防线。

高交、渭滨、眉县、太白、麟游大队以“美丽乡村行”为主题,立足工作实际,针对春耕备耕期间群众出行集中,农用车辆出行增多特点,走进辖区村落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村敲门”宣传活动。民警与农民朋友聚在一起,用“大喇叭”、“拉家常”、“谈交通”等宣传方式“土味”宣传,在其乐融融氛围中正确教会群众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农用车安全出行,在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中,以血淋淋的事实直观让广大农民朋友学法懂法用法,做到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陈仓、凤翔、扶风、陇县、凤县大队组织民警前往辖区村庄,在“田间地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细致耐心讲解,让农民朋友在“家门口”、“家跟前”接收最新最全的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性,引导广大农民朋友算好家庭账、安全账、经济账,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岐山大队前往辖区运输企业宣传,要求企业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醒他们时时做到“警钟要长鸣,安全挂心中”,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此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宣传教育13万余人。增强了广大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提升了广大农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宝鸡交警)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