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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立足岗位学雷锋 坚守初心暖民心

发布日期:2024-03-05 16:19:17 阅读量:2587

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宝鸡交警广泛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系列活动,用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3月5日,在陈仓区2024年“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舞台镇街行”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集中示范活动中,陈仓交警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答疑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醒群众出行中要关注细节,骑车要戴好安全头盔、开车要系好安全带,同时讲解了无证驾驶、超员、超速、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文明安全出行。

3月5日,宝鸡高新交警与宝鸡高新区工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联合举办“学雷锋志愿日”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宝鸡高新交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性,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接听或拨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和不良习惯。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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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在宝鸡市“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暨岐山县“探索周礼文化 传承中华文明”精品线路打卡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岐山交管大队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活动。岐山交警结合“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利用展板讲解醉酒驾驶和超速行驶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车让人、人守规”“一盔一带”文明出行。大队还组织志愿者在县城水政大厦十字、新华书店十字、汽车站十字、梧桐佳苑十字对骑车随意调头、骑乘摩托车与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陋习进行纠正劝导。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300份,参与宣传群众80余人,纠正交通违法59次。

3月4日,千阳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守护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农村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宣传中,民警以发传单、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农村常见的农用三轮车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分心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针对村民驾驶三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强调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同时,结合近期辖区农村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全面分析事故违法原因,阐明交通违法的危害,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村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宝鸡交警)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