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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发布公告:请11月25日以来,曾出售或收购废品的人员立即报备

发布日期:2022-12-03 14:15:36 阅读量:2446

公  告

经流调发现,市区有多名阳性病例与废品收购活动有关,经深入研判分析,该行业疫情传播风险极大。请11月25日以来,曾出售或收购废品的人员,立即向社区(村)或单位电话报告,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要外出,并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核酸采集、流调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及时与所在社区联系,点对点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不主动报告、虚报、瞒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917-3128480

渭滨区疾控中心:19992041659

渭滨区石鼓镇政府:

0917-2792112(白)

0917-2792106(晚)

渭滨区高家镇政府:

0917-2792261(白)

0917-2792267(晚)

渭滨区神农镇政府:

0917-3804986(白)

0917-3801234(晚)

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

0917-3330579

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

0917-3329521(白)

0917-3329550(晚)

渭滨区清姜街道办事处:

0917-3576855(白)

0917-3576635(晚)

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

0917-3786170(白)

0917-3786150(晚)

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办事处:0917-3500565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