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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周公庙》诗碑回归宝鸡岐山县周公庙

发布日期:2022-06-01 11:15:10 阅读量:2635

近日,散佚已久的刻制于元代泰定三年(1326)的苏轼七言律诗《周公庙》碑,由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文物局通过民间征集,重新回到了周公庙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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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七言律诗《周公庙》碑。

苏轼为“唐宋八大家”“宋四家”之一,北宋中期文坛领袖,被誉为“全才式艺术巨匠”。北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仅20岁的苏轼进士及第,嘉祐六年(1061)苏轼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凤翔是苏轼仕途的第一站,在凤翔签判任上,苏轼度过了24岁至27岁青春年华。其间,苏轼在公务之余,遍览西府自然、人文景观,创作了《凤鸣驿记》《凌虚台记》《喜雨亭记》《思治论》《凤翔八观》《周公庙》《怀贤阁》《太白山早行》等130余篇(首)诗文,影响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文人学子。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秋,苏轼拜谒岐山周公庙后,创作的七言律诗《周公庙》影响深远,其弟苏辙首先步其韵,和了一首《次韵子瞻题岐山周公庙》。此后历朝历代许多文人士子,均步苏轼这首诗韵,接踵创作的《周公庙》诗作达三十多首,这些诗作被宋以后的各种方志文献广为收纳。

世传岐山县周公庙镌刻有苏轼手书《周公庙》诗碑,镶嵌于周公正殿壁间,但原碑或圮或佚,后世已不得见。元泰定三年,岐山县达鲁花赤黑的儿、县尹陈安义等在周公庙复刻了苏轼的《周公庙》诗碑,该碑后期亦遭佚。

近期,岐山县文物局得到民间存有苏轼“泰定诗碑”信息后,立即协同岐山县周公庙管理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严格通过必备环节,将该碑征集回岐山县周公庙。

该碑呈正方形,边长56厘米、厚16.5厘米,石灰岩质地,楷书碑文接近于柳体,正文字体高4厘米、宽3厘米,诗序和年款字体高1.5厘米、宽1厘米,后跋字体高宽均为1厘米。碑面右侧书刻诗序,“周公庙在岐山县西北半舍,有庙存焉,庙后百许武,有泉涌列而出,国史所谓润德泉也”。诗序左侧居中镌“赵郡苏轼题”五字,再左为诗作正文:“吾今那复梦周公,尚喜秋来过故宫。翠凤旧依山硉兀,清泉长与世穷通。至今游客伤离黍,故国诸生咏雨濛。牛酒不来乌鸟散,白杨无数暮号风。”诗文左侧落年款,镌“泰定三年岁次丙寅秋八月吉日立石”。再左为后跋,镌当时岐山县达鲁花赤黑的儿、岐山县尹陈安义、典史李鹏举等人的衔称及名字。该碑侧面有隐形裂纹,碑面大致光洁,字口深邃严整,除诗序中有8个字出现泐损,其中6字无法辨识(根据方志典籍记载可知)外,其他品相尚好。

苏轼“泰定诗碑”的征集回归,是岐山县文物工作实绩的一个体现。苏轼手书原碑虽然今天已不得见,但迟于苏轼原碑262年、距今696年的“泰定诗碑”,无疑对后世人了解苏轼原诗情况,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经过录文比对,发现后世方志文献收录的该诗“诗序”多有舛误,故该碑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另外,该碑后跋中“岐山县达鲁花赤黑的儿、岐山县尹陈安义、典史李鹏举,司吏赵鼎、赵忠、景福成、马祯、张文显,岐山县尉冉择言”等人的衔称及名字,对探研元朝地方吏治布设、岐山任职官员等方面,具有较为重要的价值。(宝鸡日报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