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辟谣专区

关于宝鸡凤翔刑事案件 | 为抓捕嫌疑人警犬受伤?谣言!

7月5日上午,凤翔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两死一伤。在我市警方的全力追捕下,历经72小时的艰苦工作,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张涛于7月8日中午十一时二十分许被警方成功抓获。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涛后,凤翔警方也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警情通报。

此消息一经媒体报道,大家直呼大快人心,“杀人犯落网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朋友圈几乎都被这一好消息刷屏。而在这其中,记者也看到了不和谐的一幕。在有些人数还不少的群里,有人发出了如下图所示信息。

经记者向凤翔警方核实,在抓捕工作中,警犬参与搜寻、抓捕,但没有受到伤害,此消息纯属谣言。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爱狗可以心切,谣言请勿传播。还是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亦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谣言止于智者,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开放和自由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请谨言慎行,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广播宝鸡记者 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