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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跳水救人 宝鸡四位村民受表彰

发布日期:2023-11-07 15:03:07 阅读量:2368

(宝鸡新闻网 张超)宝鸡高新区千河镇肖村的4位村民奋不顾身跳入湍急的引渭渠中施救,最终落水儿童成功获救,而村民胡喜明不幸溺水身亡。11月7日,宝鸡高新区举行表彰大会,对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在全社会唱响新时代的英雄之歌,汇聚正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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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3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宝鸡高新区千河镇肖村四组9岁的胡浩轩在引渭渠桥上玩耍时不慎落水。该村胡喜明、胡光忠、胡小兵、胡世强四人听见有人呼救,立即前往施救。当时引渭渠水深4米左右,水流湍急,室外温度只有十几度,他们不怕寒冷及时施救,最终和岸上群众共同将胡浩轩成功救上岸。但救人者胡喜明却因体力不支造成溺水,被一同下水的其他村民拉上岸,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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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勇救落水孩童的事迹,在社会引发较大反响,大家纷纷为他们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决定追授胡喜明同志高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胡光忠、胡小兵、胡世强被授予高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为每人发放奖金5000元。

接过荣誉证书,救人者胡小兵表示,“当时发现孩子落水来不及多想,只是一心救人,只觉得救人这件事是应该做的,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应该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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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唱响新时代的英雄之歌,汇聚正义力量。号召宝鸡高新区广大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要争做见义勇为美德的传承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争做见义勇为精神的倡导者,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要争做见义勇为事业的参与者,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面建设现代化平安高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