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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融媒 宋秉琴)5月23日上午,我市召开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公安局通报了我市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公布了炮制灾情谣言恶意炒作类和网暴类6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为整治网络乱象,2023年12月起,我市启动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谣言、网暴等案事件151起(案件61起),依法查处违法网民243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2659条,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5个,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27家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坚决整治自媒体运营人员炮制谣言进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为,重拳打击编造虚假警情、疫情、险情、灾情等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打击整治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突出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发布谣言宣传短信等具体措施,提示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年,宝鸡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工作能力,构筑更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一、炮制灾情谣言恶意炒作类案例
1、网民郭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2024年1月11日早上8时许,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新固路渭河大桥北侧一处废弃的铁路护坡突然发生垮塌,致使一辆家用三轮车连同5人一起被塌方掩埋,3人遇难”不实信息。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为了增加个人网络账号粉丝量及点击率,获取平台奖金,故意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郭某某已被渭滨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违法行为人符某某路过银泰城发现周围停放多辆消防车,在明知进行消防演练的情况下,为博取眼球、吸引网民注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银泰城着火”不实信息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符某某已被金台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3、网民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宝鸡发生地震”的谣言信息,引起部分群众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宋某为博取眼球和增加粉丝,炮制该谣言。金台公安分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网暴类案例
1、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因与王某某感情破裂发生矛盾,为报复王某某,伙同黄某某使用王某某照片,利用PS软件制作虚假招嫖信息,并在多个微信群中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目前,张某某、黄某某的行为涉嫌诽谤他人被凤翔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金台分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平台恶意威胁恐吓我市某女主播案件。违法人员何某连续在我市某平台主播账号下发布“你跑步路上就把你杀了”、“我今晚就把你灭了”等威胁性评论,恐吓受害人,对其造成巨大精神压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何某系酒后在某平台留言,发泄个人情绪。目前,何某已被金台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300元处罚。
3、扶风查处一起组织“网络水军”在网络直播间中对他人进行攻击辱骂案件,经查,嫌疑人李某某因经济利益冲突在自己直播间组织网络水军前往受害人直播间对其进行辱骂、攻击,并将投诉举报、辱骂、攻击的截图发到群内,引发网民围观,损害赵某某个人名誉,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扶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4人被处以行政罚款14人被依法约谈,并批评教育。
编辑:陈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