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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4全市两会】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02-23 16:20:35 阅读量:2722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青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高水平司法保障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