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本地>正文

【新春走基层】宝鸡公安“禁燃”出“实招” 确保群众安全过春节

发布日期:2024-02-01 13:52:38 阅读量:2824

(宝鸡新闻网 宋秉琴)2月1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执法监管,全力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持续做好“禁燃禁放”社会面巡查管控和广泛宣传工作。

图片 1.png

提升管控措施  加强源头防范

为加强烟花爆竹源头防控,按照省、市大气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我市对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一步划定,公安部门滚动摸排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并向应急部门通报。截至目前,累计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网点53家。

图片 3.png

1月26日起,市公安局依托冬春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域等重点部位的巡逻执法,并对城市主干道路、广场公园、繁华商圈、宾馆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防控。

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对焰火晚会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经市(县)政府同意的一律不予审批,对违规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和承办人将顶格处罚,切实加强源头安全监管。

近期,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烟花爆竹刑侦案件33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4起),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行政处罚3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1500余件。

丰富宣传形式  让“禁放”深入人心

要实现“禁售禁放”,必须让群众转变观念。为扩大“禁燃禁放”宣传效果,市公安局与交通部门对接,通过公交车移动电视和出租车LED顶灯屏循环播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视频。

图片 4.png

为让“禁燃禁放”深入人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依托社区警务“四单一图”,组织全市529名社区民警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进店铺、进企业进行宣传,并向全市903家宾馆酒店发布了《关于全市旅业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指导宾馆酒店严格遵守禁放政策。

借助通信运营商,向全市在网用户推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50万条,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等平台,开展矩阵式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