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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宣传不停歇 交通安全“系”心间

发布日期:2023-11-24 18:56:33 阅读量:2414

(宝鸡新闻网 张超)下周将迎来全国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全市公安交警深入学校、农村、社区、驾校、客运企业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知危险、会避险,让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讲好交通安全课 护航平安上学路

近日,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民警走进岐山县职教中心,为师生送去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民警通过讲解辖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回答学生提问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民警还向师生们详细讲解了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等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在渭滨区一城江山幼儿园,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的民警向孩子们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看懂信号灯”“乘坐公交车注意事项”等知识,通过抢答互动的方式,激发小朋友们的参与兴趣,在孩子们心中种下遵守交通规则的种子。

交通宣传进社区 安全意识入民心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走进千阳县安馨家园社区,结合冬季高速行车常见状况,提醒居民冬季冰雪、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高速行车要谨慎驾驶,如遇车辆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保障自身安全。

在金台区西建社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民警围绕冬季驾车安全常识,重点讲解了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车辆乱停乱放的危害,并说明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倡导居民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过马路时自觉走斑马线,坚决摒弃交通陋习。

考前再宣传 “起步”从安全开始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危害大。”11月14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走进宝诚驾考中心,对刚刚考取驾驶证的新驾驶员宣传法律法规。民警向新驾驶人详细讲解了不文明行车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提醒他们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更要戴好安全头盔,切勿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速超员。

凤翔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走进辖区驾校,从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交通事故隐患入手,剖析发生在身边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员和教练员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争做合格驾驶员。

进农村入企业 事故预防是关键

冬季昼短夜长、温差大,雨雪雾恶劣天气增多。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走进辖区客运站,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客运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提高乘客安全防护水平,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民警走进陕西新兴达物流有限公司,就当前物流运输中常见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强与企业负责人、货车驾驶员沟通,严格要求物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和交通事故的防控机制,做到警钟长鸣、措施到位、机制健全、监管有效,确保货运车辆行车安全。

陈仓、扶风、陇县、千阳、麟游、太白等交警大队也组织民警进村入户、进农贸市场、进田间地头、进庙会集会等人员聚集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全力维护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据了解,近期,全市交警还将组织更多元、更广泛、更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持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努力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