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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31 08:00:32 阅读量:2563

(宝鸡新闻网 张超)3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景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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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和有关人事事项,并向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要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综合监管新格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统筹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情,提出真知灼见;要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以高质量的审议发言促进会议质效不断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爱民,副主任陈小平、苏少敏、车爽,秘书长、二级巡视员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武发列席会议并就人事事项作了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5名我市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会前,邀请有关专家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30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周保君为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军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剑平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  瑞为宝鸡市数字经济局局长(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韩明芳为宝鸡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刚的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齐晓辉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继萍的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严瑞生的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沈小波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吕  梁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婧雯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邱有前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  青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杨瀚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免去:

孙义勋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瀚黎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  梁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  青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邱有前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沈小波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婧雯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宝平、赵二宝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