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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02 19:50:53 阅读量:2823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建设,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