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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8-25 21:15:45 阅读量:3276

(宝鸡新闻网 张沛)8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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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2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审议了《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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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林业资源保护的关系,全面落实好森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生态安全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要从细化安全管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不断发力,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要持续实施工业强市“15513”工程,不断聚焦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同时全力加快消费复苏,扎实做好民生保障。要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夯实隐性债务化解、专项债券资金偿还主体责任,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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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自觉用市委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紧扣推动落实“十项重点任务”、推进“两群三链”产业发展,积极依法履职,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在宝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更好体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民、赵永怀、宁怀彬、陈小平、苏少敏、车爽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珉亮列席会议并就人事事项作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年8月25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崔省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王炳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来锁辞去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25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来锁辞去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8月25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邰晓卫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决定任命:

齐晓辉为宝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三)任命:

赵敦世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贺宁泊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齐志远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梁秀峰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赵宏伟、王云飞、李  智、景  涛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柏素兰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莉萍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齐志远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 艳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秀峰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崔宝林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

王妮娜、李  丹、强  亮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