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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出台15条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22-08-23 16:54:30 阅读量:3816

近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精准开展困难帮扶、优化就业服务、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15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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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通知》提出,多措并举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宝就业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

《通知》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宝鸡创办企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可申请最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规定比例贴息。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要求,在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方面,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救助范围。

《通知》提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1次就业见习机会。依托“秦云就业”等平台,密集组织线上招聘服务和直播带岗活动。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服务机构资源优势,开展进校园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发挥就业见习“蓄水池”“缓冲带”作用,每年征集不少于2500个见习岗位,组织不少于1500名毕业生参加见习。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通知》明确,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畅通流通渠道。落实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要求,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镇街、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开展摸排登记,全面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及时提供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宝鸡市人社局)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