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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征集审批服务评审专家

发布日期:2022-07-01 10:21:26 阅读量:3130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征集审批服务评审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工作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许可审查中的技术支持作用,切实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投资项目等10类评审专家,建立完善全市行政审批系统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审专家来源、类型

(一)专家来源

任职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管理或服务职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具有相应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家类型

1.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类评审专家;

2.节能报告类评审专家;

3.农业类评审专家;

4.林业类评审专家;

5.水利类评审专家;

6.燃气类评审专家;

7.城镇园林绿化类评审专家;

8.教育类评审专家;

9.医疗卫生类评审专家;

10.放射卫生类评审专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截至2022年6月30日)周岁,身体健康;对于紧缺专业或资深专家,可放宽到70岁(国家“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终身津贴、在国内或国际领域享有盛名等资深专家除外);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相关业务背景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技术评审、验收和监督检查中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被撤销技术评审资格的经历,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本人愿意参加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评估审查,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二)专业要求

1.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类专家要求

从事市政工程、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园林绿化、桥梁工程、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水利水电、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工作,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

2.节能报告类专家要求

从事热能动力、电气及自动化、政策综合、建筑、工艺、金属加工、轻工业、机械制造、化工生产、新材料加工、节能管理、热力供应等相关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含)职称,从事本行业工作十年以上。其中,产业政策和管理专家应熟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国家和省能源、经济、社会情况,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农业类专家要求

现从事涉农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或从事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工作5年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具有农学、畜牧兽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在有关管理部门工作3年以上;取得农业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其中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事项类专家要获得兽药GSP认证员资格;饲料、饲料添加剂事项类专家要熟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有关法规,并对企业生产各环节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查类专家要熟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有关法规,并对企业生产各环节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4.林业类专家要求

林业和草原管理及生产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主干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林业和草原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5.水利类专家要求

水利及生产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主干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涉水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6.燃气类专家要求

燃气及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燃气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8年以上,在其专业领域拥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7.城镇园林绿化类专家要求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在其专业领域拥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熟悉园林绿化专业规程规范和标准,掌握相关项目咨询、设计和建设的规程、规范等技术,有类似评审的实践经验。

8.教育类专家要求

连续从事教育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全市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校任校长或教务主任职务。

9.医疗卫生类专家要求

在全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中工作且具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应专业的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10.放射卫生类专家要求

放射卫生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放射卫生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放射卫生工作10年以上。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

(二)提供材料:

1.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专家库报名表(附件1);

2.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专家个人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或报送至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监管科,电子版申请资料发送至邮箱:spj316@126.com。

具体接收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318室赵文婷(收)

电话:0917-3263329 邮编:721004

四、选聘程序

1.审查

我局组建专家审查小组,对参与报名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查、筛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已是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专家库成员的,经我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评审专家。

2.公示

审查合格拟入专家库人选,在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受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聘请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专家。

联系人:赵文婷

联系电话:0917—3263329


附件:

附件1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专家库报名表.docx

附件2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审专家个人承诺书.docx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29日

来源: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