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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2-04-29 08:37:04 阅读量:2339

(宝鸡新闻网 罗君)4月28日下午,我市召开《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在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不断总结、提升、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之上升为法规规定。

《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6条,有针对性地将创文测评指标内容纳入其中,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总结于内,进一步转化、固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规条款,并从文明生活、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条例》结合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的需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将相关内容融入法规,增加“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患有流行性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配合相关机构的检验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规定,用法治手段保障了公共秩序和公众健康生活。

《条例》的出台,通过良法善策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化,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要手段,更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