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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流程

发布日期:2024-01-25 13:57:26 阅读量:2384

诉求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流程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我局及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申请单位免费提供在政务服务网公示的服务。若生产建设单位选择在项目所在地政府网站公示,可通过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1月23日上午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和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流程,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答复单位: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