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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年龄及有关规定: (一)身体条件: 1、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
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
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
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
: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
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
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
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
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初次申请汽车驾驶证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人员可以按下列程序申领驾驶证: 1、持领取或网上下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体检站或各区县流动
体检车交费后进行身体检查; 2、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持《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信息采集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要增加
准驾车型的持《增驾申请表》、原驾驶证和驾驶员档案)以及身份证件到鲁中教考中心第一教研室业务大
厅办理报名学习手续。第一教研室审核相关手续符合规定要求者,为其签发《学习驾驶预约考试卡》和学
员胸卡; 3、学员持《学习驾驶预约考试卡》和学员胸卡到鲁中教考中心教学楼第二数研室参加交通法规和相
关知识学习。学习时间满15天后参加科目一(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4、科目一考试合格者到鲁中教考中心教学楼第三教研室领取《学习驾驶证》,参加科目二(场地驾
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的训练学习。自核发学习驾驶证之日起,学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
的时间分别为60、40、30天。学习期满后,学员依次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 5、监考科为考试合格的学员签署考试成绩,并将相关手续移交市车辆管理所制证室(鲁中教考中心
教学楼一楼); 6、市车管所制证室审核相关手续无误后,为学员制发驾驶证; 7、学员本人持身份证件到市车管所制证室领取驾驶证; 8、为方便群众,邮政局在制证室办理驾驶证速递业务,驾驶证制作完毕后,本人自愿办理驾驶证邮
递者,可根据驾驶员的住址邮寄给本人。收到证后交邮递费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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