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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 文锦)为加快灾后居民住房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近日,省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订了陕西省灾后重建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为我省灾后无房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5·12”汶川大地震使我省汉中、宝鸡、安康、西安、咸阳等五市城乡居民住房不同程度受损,涉及92个县区。截至目前,全省受灾城镇居民住房累计受损户数37375户,面积225.75万平方米,重建任务艰巨。按照合作协议,开发银行将按照省政府灾后居民住房建设有关部署,重点优先支持无房户灾民住房建设工程,对于灾区无房户灾民住房重建资金需求给予优先满足,确保无房户今年能安全过冬。向受灾严重的宝鸡、汉中市共提供灾民住房建设工程贷款9.5亿元;全面提升城镇居民住房质量,增强城镇住房在重大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的抵御能力。向每个地市提供3亿元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共计33亿元建设贷款,建造一批经得起时间考验和抗震的新型实用住宅,为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100亿元用于我省棚户区改造,其中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再提供60亿元贷款,向其他各地市旧城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40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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