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宝鸡热电厂工程建设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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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0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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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宝鸡热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西北电力设计院承担,现按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大唐宝鸡热电厂工程是宝鸡市城市集中供热的基础配套支撑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的宋家庄,距城市中心约12km,距陈仓区约7km,位于渭河以北,千河西岸。厂址地貌属于千河Ⅰ级阶地,现为建设留用地。
本工程拟建设2×300MW国产亚临界抽汽供热燃煤发电机组,配2×1025t/h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本工程主要供热区域为上马营区、代家湾区、高新一期、高新二期、高新三期、陈仓组团等。供热后将替代供热区域现有的147台小锅炉和原计划建设的其它供热锅炉。
本工程燃煤由甘肃华亭煤业集团供给,铁路运输至厂内煤场,运输距离约150km,铁路专用线长约4.5km,设计煤(校核煤)种收到基硫份为0.64%(0.68%),收到基灰份17.32%(16.02%),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66%(33.3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19653KJ/kg(18058 KJ/kg),年耗煤量为160.6×104t/a(173.8×104t/a)。脱硫用石灰石由凤翔县红峰氧化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成品石灰石粉。本期工程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供水系统,循环水及工业用水等夏季最大耗水量约1534 m3/h,水源为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为7.8万m3/d的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厂外补给水管线长度为8.5km;锅炉补给水及生活用水在采暖抽汽工况下最大用水量约352 m3/h,由宝鸡市自来水管网供给,并作为中水的备用水源;采用灰渣分除系统,机械除渣,厂内飞灰气力输送集中至灰库,灰渣和脱硫石膏考虑全部综合利用,只设中转灰场,中转灰场位于厂址东北约2.50km处的营子头干沟内,为黄土塬中的一条冲沟,占地约2.43hm2,从613.0m标高向上堆灰,正好将沟底的荒沟沟壑填平,容积约18.23×104m3,可满足电厂约半年贮灰量,中转灰场界外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72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0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9.33%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1)建设期
建设施工中土方挖掘、散放的回填土以及建材、施工运输等易造成粉尘飞扬,污染环境空气。建设期生活污水及机械清洗废水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设施工中动用大量施工车辆和机具,声源较多,强度较大;建设期启动锅炉时,锅炉排汽噪声较高,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建设施工中土方挖掘、管线开挖、道路的修筑等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本工程建设期将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污染。
(2)运行期
本工程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燃煤产生的SO2、NOx、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此外,灰渣贮运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些影响。
本工程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此外,由于本工程替代了陈仓区、上马营区等区的小锅炉,替代后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将会有明显的改善。
本工程排水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污水排放的标准进行排放,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工程建成后,将取代供热区域内大量减污措施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小锅炉,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削减。本工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NOx排放,并预留烟气脱氮装置空间;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65%的高效静电除尘器控制烟尘排放;同步建设脱硫效率不低于90%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减少SO2排放;采用210米高烟囱减小污染物落地浓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废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综合利用不均衡时运至中转灰场碾压堆存;电厂设备运行的噪声,将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布置、采取防振降噪等措施,使之控制在标准允许限度内;电厂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防止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本期工程建设2×300MW国产亚临界抽汽供热燃煤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水源主要利用城市中水。满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4】864号文的要求,符合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
厂址在宝鸡市规划的千渭之汇工业区内,电厂用地属建设预留用地。本工程属陕西省“十一五”电力规划拟建电源项目,本工程符合地区发展总体规划。
(2)清洁生产指标
本工程发电标准煤耗250.8g/kWh,耗水指标:市中水0.576 m3/s.GW,城市自来水0.112m3/s.GW,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量SO2:0.53g/kWh,NOx:1.44g/kWh,烟尘:0.10g/kWh,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
本工程环境空气污染物SO2、烟尘和NOX的排放均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要求。
本期工程造成的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一般气象条件下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20mg/m3、0.049mg/m3,占相应标准限值的4.0%、20.4%。SO2、NO2熏烟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46mg/m3、0.117mg/m3,占相应二级标准限值的9.2%、48.7%;SO2、NO2、PM10最大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07mg/m3、0.018mg/m3、0.002mg/m3,分别占相应标准限值的4.8%、15.1%、1.2%;SO2、NO2、PM10的年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010mg/m3、0.0025mg/m3、0.0003mg/m3,分别占相应标准限值的1.7%、3.1%、0.3%。
本工程对各监测点SO2、NO2的贡献浓度全部低于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SO2和NO2的日平均浓度叠加结果也满足二级标准,叠加后的最大值分别占相应二级标准的64.7%、78.5%,出现在十里铺监测点。
由于本工程替代了宝鸡市陈仓区、上马营区等区的小锅炉,所以,替代后该区域的SO2和NO2现状日平均浓度将有一定的降低,特别是在厂址以东的区域,由于大多数替代锅炉在该区域,替代后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将会有明显的改善。
(4)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工程建成后,各项废污水处理后回收利用,只有部分含盐量高的循环水排污水及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情况下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外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宝鸡市陈仓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电厂厂区无废污水排入地表水系,因此,热电厂投运后对地表水体无直接影响。
中转干灰场底部铺设土工防渗膜,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满足GB 18599-2001标准要求。干灰场对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
(5)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厂界昼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距声源较近的西北厂界、东北及东南厂界夜间噪声较高。电厂周围村庄、学校等噪声敏感点处噪声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标区域无噪声敏感点,因此,采取在厂界外设立噪声防护区的方法,减轻噪声影响,在防护区内禁止建设居民点、学校等对噪声敏感的设施。
本工程锅炉排汽噪声对李家堡村的噪声影响夜间为58.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 dB(A)”的要求。
本工程铁路专用线噪声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弃物及煤尘环境影响分析
干灰场在碾压情况下,灰场周围TSP1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Nm3的要求。大风情况下,灰场500m处TSP1小时浓度最大值为0.010mg/m3,占该排放标准的1.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干灰场不碾压时,一般气象条件下灰场外500m处TSP最大一次浓度为0.026mg/m3,占标准限值的2.6%;在大风情况下对灰场下风向300m左右内的空气环境稍有影响。
在一般情况下,煤场对其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微,在大风情况下仅对其周围200m以内范围稍有影响。
(7)评价结论
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本工程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来讲,热电厂2×300MW供热燃煤机组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于2006年5月10日前查阅大唐宝鸡热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请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北电力设计院联系。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于2006年5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或评价机构——西北电力设计院索取补充信息。建议采取发传真方式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村镇居民和厂矿企业及项目区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对本工程环保治理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06年5月10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雷宏斌 电话(传真):029-87408461 电子邮箱:yadclhb@ry165.com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北路20号 邮 编:710032 联 系 人:谢永平 电话(传真):029-82593442 电子邮箱:xieyp@nwepd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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