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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2005年6月27日下午,在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通报会上,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组组长、省旅游局副局长徐明正宣布“宝鸡优秀旅游城市高分通过复核验收!”,这是自2000年以来第二次接受复核验收。
由于2003年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标准,涉及旅游业外汇收入数额等20个方面176个指标,对“优秀”的要求更高了。根据新标准,我市积极进行完善提高。
从6月24日开始,受国家旅游局委托,省“创优”复核组深入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西部兰花园等景(区)点,怡和酒店、宝鸡国际旅行社等旅游服务点及宝鸡工业学校等旅游培训机构进行了为期4天的复核检查。同时,复核组还通过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我市两年来的“创优”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宏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说,市委、市政府和全市378万人民非常珍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发展旅游业的金字招牌,我们将以这次复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景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城市现代旅游服务功能,通过强势宣传促销,全面加快旅游业发展,确保宝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牌子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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