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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渭南讯(记者 张军建)昨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从爆炸现场发现大量制作雷管的纸壳及部分自制的半成品雷管,经警方调查后认定,渭南“11·30”爆炸事件为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爆炸现场“朵朵驿站”美发厅二楼为一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黑窝点。目前,警方已经锁定4名犯罪嫌疑人。
据渭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11月30日8时36分,渭南城区东风大街西段盈田九组门面房“朵朵驿站”美发厅发生爆炸,导致该美发厅租赁的二层楼房被炸毁,相邻房屋不同程度损坏,2人死亡,4人受伤。
经省、市刑侦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从中心现场发现大量制作雷管的纸壳及部分自制的半成品雷管。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该美容美发厅二楼是一处非法制作民用爆炸物品的窝点。11月30日上午8时许,死者徐振海、其妻赵燕及佀淑玲进入杨朵朵经营的美容美发厅二楼。8时36分,二楼发生爆炸。当时,该店店员张硕、田江平、邵勇及其朋友陈宵正在一楼打扫卫生,老板杨朵朵因送孩子上学不在现场。爆炸发生后,“朵朵驿站”理发店老板杨朵朵去向不明。在公安机关强大威慑下,杨朵朵于12月1日上午到案说明情况。
经警方调查后认定,此爆炸事件为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案发前三天,杨朵朵之夫庞兴福与徐振海、佀淑玲、赵燕等4名犯罪嫌疑人就开始进入美发厅二楼进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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