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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渭滨分局经检大队接投诉人举报,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调查。
在对侵权人公司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查获了大量的含有被侵权人印鉴和字样的《购销合同》、宣传资料、商品价目表、客户名单等资料。通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得知,侵权人公司的三名股东均是被侵权人的老业务员,在原公司工作多年,熟知原公司的销售渠道、营销策略、商品价格、客户资料。今年年初,他们未从原公司离职时,就共同出资成立了与原公司经营范围一样的新公司。公司成立半年以来的业务客户,基本是该三人在原被侵权人公司的老客户。
被侵权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很好的口碑,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要求员工对客户信息交易价格营销策略保密。侵权人明知原公司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求,还继续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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