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举报,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某农技咨询服务部进行了检查。对该服务部正在销售的涉嫌假冒“伟隆”牌海明2号线辣椒种子(精品种)共50袋×100克予以扣留。经陕西杨凌伟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鉴定,属于假冒“伟隆”商标的辣椒种子。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眉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了假冒种子,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