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工商局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2007-07-12
今年以来,陇县工商局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不断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扎实开展12315“六进”活动,积极调处消费者投诉申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近半年来,全局共受理调处投诉申诉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今年5月15日,该局经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水泥厂生产销售的普通硅酸盐袋装水泥存在短斤少两问题。该局遂立案调查,经现场随机抽样,发现平均每袋42公斤,比标重每袋50公斤少8公斤,的确存在严重的缺斤少两的问题。此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该局对某水泥厂做出了没收非法所得22176元,并处以3824元罚款的决定。此案的成功查处开创了该局个案罚没数额的历史新高,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通 告  07-13
  • 致广大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05-30
  •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05-30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03-02
  •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关于评选2006年度“消费维权十佳集体、消费维权十佳人物”的通知  03-01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03-01
  •   
    2006年过去了,你对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是什么?
    工作出色
    成绩显著
    一般
    还有很多不足
    查看结果
    工商报链接
    陕西工商
    国家工商局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所有
    地址:渭滨区西凤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