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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先后就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管理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迅速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力争使农村市场食品质量显著提高,农村市场交易秩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市场的商品放心安全消费。为此,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食品和日常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饮料,注意观察其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二、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的食品、饮料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
三、在购买对于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饮料时,谨防受骗上当。
四、不买腐烂变质、有异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谨慎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和家养宠物接触过的食品、饮料。
五、不买有毒有害、来历不明、来源可疑的食品、饮料。
六、不买价格过于便宜的死物,谨慎购买未经检测的反季节瓜果蔬菜等。
七、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饮料、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八、谨慎购买沿街叫卖、走乡串巷、临时摊点、暗箱交易的商品,教育儿童不随便购买假冒、过期、劣质、不卫生的小食品、饮料。
九、购买食品时要查看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看是否有中文标准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和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十、在选购鲜肉品时,验看“三章两证”,即“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农民朋友们:当您在购买各类食品、饮料时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当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
共享明净消费蓝天,是全社会消费者的美好心愿;实现食品消费安全,是我们工商部门的终极目标。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创建食品安全消费而奋斗!
二○○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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