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消费者尚某在市经二路某通讯公司购买了诺基亚牌6030型手机一部,在购机当天充电时手机电池突然发生爆炸,所幸没有人员受伤,爆炸使消费者家的被褥衣物燃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多元。消费者通过12315指挥中心向宝鸡渭滨分局金陵工商所投诉。
金陵工商所接诉后,及时与手机卖场联系,通过认真调查取证,现场核实情况后,依法受理了这起投诉并成功调解。该通讯公司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因电池爆炸所造成的财产损失750元,免费给消费者赠送一块新电池,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