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来源: 2007-03-16

活动现场

315日,气温骤降,春雨唰唰,但宝鸡市火车站广场彩球高升,人气鼎沸。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各理事单位,突出“消费和谐”年主题,充分体现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理念,围绕提高执法效能、树立政府形象、营造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隆重举办200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纪念活动。

大会主席台

2006年全市各级工商局和消协组织锐意改革,创新思路,以“维权反欺诈”为重点,不断加强12315维权网络建设,强化维权措施,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商场活动,全面建立基层维权站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全年全市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6500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259件、投诉21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发布消费警示28次,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被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授予12315金牌服务窗口单位,市消协被中消协、省消协评为履行职能先进单位。200611月,宝鸡市工商局全面整合了全市范围内12315申诉举报电话,实现对“任意时段、任意商品、任意行业、任意类型”申诉举报的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实施了全市统一指挥、统一受理、统一督办、统一协调的接诉机制,建成了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举报、政策法规咨询和行风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处,快速反应,取信于民。

市局12315中心接诉现场

今年的消费年主题是“消费和谐”。宝鸡市各级消协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唱响主旋律,突出四个特点(社会参与面广、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力度大、社会效果良好),确定了十项内容,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声有色。一是宣传法律法规,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二是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讲解假冒商品识别方法;三是现场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四是设立12315申诉举报专线,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现场直播活动实况;五是邀请13个相关执法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现场宣传;六是组织50户流通领域各大型商场、超市、电信服务及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七是印发“3•15”纪念活动专刊,加强宣传;八是组织文艺演出,营造浓厚氛围;九是市局食品检测车配合,现场为群众进行食品质量检测;十是表彰2006年度“十佳维权集体”“十佳维权个人”,以肯定2006年度维权工作成效,鼓励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的相关集体和工作人员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宝鸡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路新胜同志讲话

活动现场,宝鸡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路新胜同志总结了2006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2007年工作要求,要求各级紧扣“消费和谐”年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以消费者为本,从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完善救助措施、畅通投诉渠道,引导科学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社荣同志讲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社荣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三个率先”,坚持“十个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强行业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消费和谐签名

同一天,各县消协、各消协分会近100个宣传点,分别在当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成立打假维权小分队,第一时间赶赴违法经营现场,围绕3•15活动,全力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消费维权宣传点

据不完全统计,315日当天,宝鸡工商系统就出动人员1256人次、车辆127台次,散发“3.15”宣传资料4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7512人次,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436件,现场处理270件,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起。

当天,宝鸡市电视台、宝鸡日报社、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市新闻网、陕西日报驻宝鸡记者站、三秦都市报、华商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对3•15活动进行了现场报道,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了大会盛况。

 
 

  • 通 告  07-13
  • 致广大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05-30
  •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05-30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03-02
  •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关于评选2006年度“消费维权十佳集体、消费维权十佳人物”的通知  03-01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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